服務對象
符合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劃,並經由彰化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者且有交通接送服務需求者,申請資格需符合以下之一者為限: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4)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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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車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
接送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下午17:30
— 來電訂車須告知以下資訊 —
符合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劃,並經由彰化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者且有交通接送服務需求者,申請資格需符合以下之一者為限: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4)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以趟計算,交通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4次(來回8趟),超過政府補助額度部分,由使用者全額自行負擔。